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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干部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2

瑞金干部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瑞金干部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瑞金干部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瑞金干部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金干部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瑞金干部学院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的《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支持在瑞金建设公务员培训基地”背景下,于2013年8月江西省委编办批复成立,增挂“瑞金廉政教育学院、瑞金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2017年9月增挂“中共赣州市委党校瑞金分校”,实行“一个机构、四块牌子”。现位于瑞金市沙洲坝镇中共中央政治局旧址旁,为赣州市委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是中组部首批列入的全国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备案目录单位。
根据《三定方案》(赣市办字〔2014〕2号)有关规定,瑞金干部学院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干部教育计划、公务员培训计划和干部廉政教育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和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二)开展对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委托培训,承担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院校现场教学点的有关课程培训;
(三)承担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理论和苏区廉政建设史等方面的教学工作;
(四)开展中共党史、中央苏区史党建理论、基本国情、苏区精神与苏区干部好作风等方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五)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的重大课题和教学需要开展教学研究;
(六)负责与外地培训机构、干部教育学术团体和高等院校等有关方面的交流合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9年10月,赣州市委对学院领导体制进行调整,由赣州市委书记兼任院长,赣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第一副院长,日常工作由常务副院长负责,另设3名副院长。学院核定编制57名,现有在编人员36名,其中执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7人,事业管理9人。劳务派遣人员49名。内设办公室、教务部、后勤保障部、培训工作部、教学科研部、对外交流联络部、苏区精神研究中心、党建理论研究室、图书与信息技术中心、机关党委等10个部门,核定10个正科级、12个副科级职数。

第二部分 瑞金干部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瑞金干部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pdf


第三部分 瑞金干部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瑞金干部学院收入预算总额为5842.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6.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8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7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6%,其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事业收入4720.3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0.8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05.23%,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收入增加及2021年结转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142.2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4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自有资金及本年自有资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354.8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07%,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3.8倍,其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培训费收入有所下降使非税收入滚存结转减少。同时,2021年结转的事业收入已纳入2022年事业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瑞金干部学院支出预算总额为5842.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6.47%;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新院区的建成并投入使用,培训收入将大幅提升,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新招录3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2.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项目支出5309.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8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45.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8%;教育支出5701.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7%;卫生健康支出28.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0%;住房保障支出26.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2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309.4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624.8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7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60%,其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533.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74%;卫生健康支出28.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51%;住房保障支出26.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 4.3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8.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增长0.8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8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万元:
项目名称: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我院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提高,提升教育培训的教学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开创我院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2.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号)精神,在瑞金设立瑞金干部学院(瑞金廉政教育学院.瑞金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同时,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赣市办发﹝2015﹞7号)中明确指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瑞金干部学院建设,尤其用足用好苏区红色资源优势,开展特色教学、体验教学、示范教学,提升影响力,塑造新品牌”、《关于支持红色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办发﹝2020)22号)中明确指出“支持培训龙头发展。研究出台支持瑞金干部学院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瑞金干部学院与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江西省委党校联合办学,在市县两级党校挂牌设立分院”。
3.实施主体:瑞金干部学院
4.实施周期:2022.01.01-2022.12.31
5.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科研团队;有计划、分阶段提升学院教学科研软实力,开发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开设和研发系列特色课程;进一步提升办学专业化水平,提高培训质量及水平,增强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绩效指标主要为:引进人才数、红舞台教学采购数量、教材编印数量、课程开发数量、教学规划建设数量、干部教育培训次数、招学引学和对外宣传、师资队伍建设、项目计划按期完成率、项目预算执行数、培训品牌影响力、节能减排水平、办学设施、培训质量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州市瑞金干部学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6.8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30.8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干部教育: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